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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社保缴费标准2023

08-09     浏览量:45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关于公布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2023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2023〕22号),现对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作如下调整:

一、缴费基数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4546元,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6421元。

(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1900元,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5431元。

(三)特定人员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5284元,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6421元。

二、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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