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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山市新能源汽车消费券活动规则是怎样的?

04-03     浏览量:53

活动规则

1.活动期内,消费者(车主)登录云闪付APP领取消费券(必须用车主的手机号注册的云闪付账户领取)后,在消费券有效期内到活动车企支付指定金额核销消费券,核销成功的视为锁定消费券优惠名额,单个消费者仅限申领享受1次;

2.领券成功的消费者(车主)需在活动期内购买新能源汽车(需上绿牌),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申请,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资料申请的视为放弃申领补贴。

3.购车合同时间需为2023年4月1日-2023年4月30日期间,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出具日期均需在2023年4月1日-2023年5月31日期间。

4.市商务局选定第三方审核机构对消费者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按规定发放购车补贴至消费者账户(其中现金补贴发放至消费者登记的银行账户,电子消费红包发放至消费者云闪付APP账户),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发放。

5.电子消费红包需在有效期内使用(具体以电子消费红包显示的有效期为准),消费者(车主)需于电子消费红包有效期内到指定商户消费并使用云闪付APP支付核销,逾期不使用或未全部使用的视为放弃使用,未使用红包金额自动失效,不予补发。

6.由于用户电子设备不支持、APP未更新至最新版本、银行卡异常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享受补贴的,视作自动放弃补贴。

7.为使更多用户享受到本次活动优惠,对使用或涉嫌使用违反活动规则或不正当方式套取优惠的用户及其所使用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银行卡号、APP账号等,消费券补贴金额将不予发放。

*电子消费红包使用后,如发生撤销行为,用户实际支付金额原路退回至支付账户,红包退还至用户,如撤销时已超过红包使用期限,则红包自动失效作废,不予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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