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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个人和单位的医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03-22     浏览量:73

中山市个人和单位的医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统账结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总费率为7.8%(含生育保险),其中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5.0%,个人费率为2.0%,生育保险费率为0.8%;单建统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总费率为4.0%(含生育保险),其中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2.5%,个人费率为0.7%,生育保险费率为0.8%。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及个人缴费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当同时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费率按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的费率之和确定。

(二)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负担。灵活就业人员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三)失业人员在按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应当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应当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出,个人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四)工伤残退职工应当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出,应当由个人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负担。工伤残退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五)残疾军人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残疾军人按规定应当由个人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财政补助,个人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残疾军人应当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应当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财政补助,个人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六)退役士兵在待安排工作期间应当同时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按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由财政补助,应当由个人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负担。本市户籍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低收入家庭成员等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规定应当由个人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单建统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由财政补助。具备多种身份的人员,按可享受的最高待遇给予补助,不得重复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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